南京市民孙女士在南京某三甲医院接受“视网膜脱落”手术,术间,主刀医生外出接打电话,使手术停滞十几分钟。患者8个月后失明,将医院诉至法院。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终鉴定报告认为:“手术者术中接打电话不足以导致术后并发症发生及目前结果。”据此,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11月23日《西安晚报》)
这的确是一场奇特的官司。按理说,医学会的职责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这里面涉及到很专业、很深奥的医学科学知识,许多东西是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是法官也不甚明了的,因而,法院才求助于他们。因此,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员都是由德高望重的医学专家组成。因而,这一鉴定应该是公正的、权威的,更是被公众信服和应该被法官采纳的。
诚然,医学会的专家们的鉴定都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在鉴定期间,他们要结合所鉴定的个案,引经据典,最终得出结论。
的确,在任何一部医学教科书,任何一篇医学论文中都未曾记载过医生在手术中外出接听电话是否会对手术造成影响?接打电话与手术并发症之间有无直接或间接地因果关系?因而,要专家们作出孙女士的失明与主刀医生外出十几分钟有关的结论,似乎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众所周知,科学是最现实、最真切的。离开了现实,就没有科学而谈。 主持该医疗事故鉴定的南京医学会,竟然无视医生术中接听手机的事实,称医生的“操作未见违规之处”,这的确是天大的笑话。他们只是没有在任何教科书和条文上查到“手术中医生不得接打电话”的章节和字句,可他们忽视了手术中医生不得随意无故离开病人和放弃手术是一个最最平常的常识,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一个最最基本的职业规范和道德底线。
南京医学会的专家们是忽略了这一点,还是有意回避,还是为了让鉴定本身更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我们不可得知。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作出的结论是一个伪科学的结论,违背了最基本的常识,更违背了广大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意愿。
很显然,主刀医生在手术期间接打电话,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实际上与战士临阵脱逃是一个性质、一种类型的事件,不仅要受到谴责,更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