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事情被披露后,医院的处理迅速且严厉,女医生已被调至医院洗衣房工作,几无可能再做医生。有人在替她惋惜,觉得这不过是年轻人不成熟犯的错。毕竟,她的行为按相应的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并没有如医疗事故那样,严重到应该剥夺处方权的程度。确实,我们很难给李某的行为定性,有人对她给予同情也可以理解,但同情并不意味着可以为她的错误开脱,她的行为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有违一个医生的职业道德,这也确实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应该说,职业道德是有两个层面的。第一个层面是由法律法规所予以约束的,比如财会人员不能做假账、医生严禁拿回扣、记者不该拿红包等等。这些是基于职业所拥有的权力可能带来的寻租行为,而对从业者提出的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而第二个层面,则是职业的特殊性对从业者提出的基于人性的道德要求,比如教师应该保护学生的安全,比如医生即便看惯了生死,在面对患者家属和公众时,也要表示出对生命的尊重。这其实是不同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也是职业对从业者提出的更高道德要求。后者虽然没有约束性,但对于塑造职业整体形象,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间的关系,甚至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对生命的态度上,医生确实是个有些特殊的职业。我们也承认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当你长期处于面对生死的环境,对死亡的看法,必然会有些变化。那些常人无法忍受的至亲离去,在医生眼里,常常成为一种程序。甚至于,职业要求他们必须看淡生死,否则他们很多时候可能都无法开展工作。
可承认这样的事实,甚至承认她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并不等于认可女医生的“冷血微博”。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四川地震中的“范跑跑”,做了人都可能做的事,却与自己的职业形象严重不符。我们可以容忍人在生死关头的下意识举动,也可以容忍冬天夜里不想离开热被窝的“自私”想法,但不能容忍,教师、医生这类头顶光环的职业里,有人公开宣称抛下学生逃跑是对的,有人在微博这个“私媒体”上表达对生命的漠视。
说到这里,想起上周另一件与医生职业道德有关的新闻。泰州一名医生在手术后,将患者家属术前给他的红包,以缴手术费的形式还给了患者。他说术前没有退,是想患者和家属心安。我们之所以赞扬这名医生的医德,就在于他不仅退了红包,更采取了一种顾及他人感受的方式。这样的医德就不再只是对职业规范和制度的被动遵守,而有了更多主动的自律和人性的温暖在里面,这无疑是职业道德的更高层面。
其实,同情者眼中这名27岁女医生的“不成熟”,反映出的也是我们职业教育的“不成熟”。我们常常最关注也只关注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却常常忽略了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那部分,因此在培养一名从业者时,就常常忽视了教导从业者“人之为人”的那些常识。不能成为职业所需要的“人”,这还是一名合格的从业者吗?
应该承认,此种做法的确是对患者的不敬,更是对生命的亵渎,如此冷血的微博言论,无论让谁看到,恐怕都不会心平气和。
不过,假如仅仅因为微博上的不羁言论,当事人便遭遇人肉搜索,不仅隐私不保,甚至仅仅因为网友的“开除”呼声,当事人便连申辩机会都没有,连工作能不能保住都堪忧,恐怕也值得商榷。不可否认,对于工作偷懒和怠惰的情绪,固然无法恭维,但现实中,人们对于日常工作产生懈怠,其实未尝不是人之常情。既然每个人都希望晚上能睡个好觉,在这一点上,值夜班的医护人员,其实也并不例外。尽管明知夜班很难睡个安稳觉,值夜班的医生护士们还是会在心中期盼撞上“夜班也能睡到自然醒”的奇迹和好运,但这并不意味着夜里来了病人,有了医护需求,医护人员便会见死不救。不难看出,医护人员期望夜班相安无事,就好比其他行业的从业者希望假期不必加班一样,即便真是怠惰,其实也是一种大众皆有的普遍情绪。
至于微博戏谑患者的生死,的确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是,网络言论的出位,是不是能和当事人的职业道德画等号,其实是需要打上个问号的。尤其是对于医护人员们来说,无论是患者死亡带来的工作压力,还是可能因此而遭遇的医患纠纷风险,她们承受着精神和身体的压力,其实可想而知,只要她们在工作岗位上依然尽职尽业,即便是释放压力的方式有所过分,言辞欠妥,恐怕也应更多给予宽容和理解。
基于上述视点,对于生命的敬畏与怜悯,当然是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的起码情感,为“冷血”医生说几句,当然不是为了挑战这一底线,而是希望在认定道德是非的时候,能够多些慎重,少些绝对。《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