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凤凰花园城的陈自立幼时曾因心脏病在上海一家医院动过手术,之后身体状况一直比较稳定,20多岁的时候也像常人一般结婚生子。
在去年10月,40岁不到的陈自立自觉身体不适,心悸、气短,到某三甲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发现,患者因为术后心脏一些部位有缺损,需要进行修补。但是,此手术风险极高,国内外经验少。经过考虑,患者同意手术治疗。但是在长达10多个小时的手术后,患者便没有再苏醒,6天后最终死亡。
由此开始引发了医患双方的冲突。患方家属告诉记者,他们至今不知道病人的死因。盛怒之下,患方聘请了江苏省天哲律师事务所刘士坤律师,将医院告上鼓楼法院,提出包括精神抚慰金50万元在内,总计100多万元的索赔请求。
在近日鼓楼法院的庭审中,患方家属说,因为手术的主刀医生就是省医学会鉴定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江苏省做医疗鉴定难以保证公正。患方希望到中华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是此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