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医疗纠纷,医调委都受理。意见稿明确,当事人已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已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非法行医而引发的纠纷;在医疗机构诊疗期间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纠纷,医调委不受理调解。
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意见稿规定,有停尸闹丧或者聚众占据、围堵医疗机构场所;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妨碍医务人员正常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其他严重影响医疗秩序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患方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公安机关可配合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强制移送尸体,清理现场。
去年,他在这里做了腰椎间盘突出手术,做完手术,原来腿脚好好的他,成了瘸子。
老何来医院已经十多次了,也进行了医疗鉴定,经过三个月的等待,医疗鉴定委员会判定医院没有责任。
可是到法院,还是要证据,又过了两个月,还是没个结果。
老何实在受不了了,这次来医院,就是想协商一下,“只要你们赔偿一部分医疗费,我就撤诉”。
医政办的冯主任也很同情老何,但他感觉,如果医院赔钱了,不就是承认自己错了。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郑州提出要设立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负责本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听到要设医调委的消息,冯主任和老何都表示赞成。冯主任说,关于成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多家医院呼吁很长时间了。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常常谈不到一块,患者认为医疗有问题,医院不认;或者就是医疗事故出来后,患者漫天要价索赔,医院又认为不应该赔付这么多。”冯主任说,即使卫生行政机关出面协调,患者也会有意见,认为卫生行政机关和医院是一家。而走法律诉讼,耗时费力,患者更不愿意。
今年2月,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医政工作会议就表示,今年我省将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行为。
去年10月,安阳在第三方调解上就已经做了尝试。医调委成立半年内,成功调解纠纷14起。但是运行中也遇到一些问题。
作为调解的“第三者”,公正性是最重要的。而在安阳,医调委的经费都来自各医院,“拿人家手短,靠医院的钱运行,还不是替医院说话。”有人已对这点表示了怀疑。
不过,记者看到,郑州出台的意见稿规定,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费用由市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这点一定要坚持,否则不管是第几方我们也不信。”老何说,此外,医调委里应该有民间的专业人士,他们能代表更多老百姓的利益。
冯主任担心的是第三方调解的结果是否有强制性,“调解半天,如果对方不认同,调解还不是白搭”。
意见稿提出,郑州市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
据悉,我省早在2004年就曾专门发文推动医疗责任险。不过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继续参险的医院寥寥无几。
这是为什么?郑大二附院医政办副主任黄河湍说:“关键是程序太烦琐,条款太死板。”保险公司介入后,还要和以前一样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哪怕是医院已经明确是自己的责任,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患者也不行。
“此外,患者或患者家属根本不认可保险公司。”黄河湍说,患者认为医院找来保险公司是为了推卸责任,还是围着医院转,压力一点也没减轻。再加上医疗赔付额和投保额度差不多,医院何必要多走道程序?
黄河湍说,如果医疗责任险的相关配套措施都成熟了,医院还是愿意投这个险的。比如有关部门能够组织医疗机构统一投保,这样能降低保费,引起医院投保的兴趣;投保的基数大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多了,才能有兴趣。
冯主任说,如今《意见稿》再次提出了医疗责任险,关键是咋落实的问题。
如果您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好的意见或建议,也于本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反馈到郑州市法制局。
电子信箱:fzfg@zhengzhou.gov.cn
写信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