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7月31日凌晨,也就是入院后的第九天,老人离开了人世。
在老人的死亡证明书上,死亡原因一栏写道:呼吸循环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加重期、肺部感染、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减少原因待查。对于这一连串的医学术语,家属也不是很懂。但直到老人去世后,老人几个子女心里还是有一个疙瘩,那副假牙到底到哪里去了?但医院已给老人拍了3次X光片,始终没有发现假牙。
然而,在老人火化那天,全家人却陷入了更大的悲痛和惊愕之中。骨灰烧出来后,家属在里面竟然刨出假牙,而且牙套上的金属丝也完好地保留在骨灰里。随后,家属请一名律师到现场取证,并请火化厂的工人给他们写了一份书面证言,证明假牙确实是在骨灰里发现的。
殡仪馆里发生意外,一家人无法承受现实。老人的去世究竟与这副假牙有没有关系呢?家属坚持认为任永义老人在住院期间,是医务人员不负责,才使假牙掉进病人体内导致老人死亡。假牙掉入患者体内,院方将作出怎样的解释?
记者试图联系昆医附二院,希望能听到医院对这件事的看法和态度,但院方婉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只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主要的观点是,医院承认确实存在没有及时发现假牙被吞咽的过失,但这与患者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为此,家属与院方展开了长达半年时间的交涉,但是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去年7月20日,任家3个子女一纸诉状把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医院在对患者任永义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也给原告造成了极大地精神痛苦,要求被告赔偿14.5元。
在开庭前夕,院方提出申请,要求先做医疗事故鉴定,而这份鉴定一做就是半年多时间。直到2009年3月,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
鉴定认为,医院在为任永义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寻找脱失假牙,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如胸片质量差,阅片不仔细,反复插胃管失败,未进一步寻找原因。鉴定中还有重要的一条是,任永义死亡后,家属不同意尸检,因为没有做尸检,不能准确确定假牙的具体位置和对气道的影响,所以不能明确假牙脱失与任永义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在5月18日的庭审中,被告答辩称,假牙掉入患者的咽喉他们并不知情,直到患者家属来反映,医生调看X光片后才发现,已向家属致歉。但患者死亡并不是因为假牙掉入其咽喉,而是其病情发展导致的。
庭审时,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原告方作出让步,愿意把赔偿金降低到12万元,但被告方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