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张仁和的女儿张晓宏念着精心准备的很长的起诉状,讲到他父亲去世经过时多次哽咽,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此次原被告双方提交的大都是原有的证据。院方提交了张仁和在术后第二次在该院住院时的病理报告等新材料,以此证明自己的诊疗无误。这几份证据引发了死者家属张晓宏等强烈的质疑。“病理报告上把我父亲的籍贯山西,错误地写为山东,还有多处涂改的痕迹。医院这么颠三倒四,怎么可能对患者的生命负责?”张晓宏十分愤怒。她要求看病历原件,但院方却称因时间久远,原件可能找不到了。
“2004年,我们索赔30万,现在我们索赔100万,并且要求医院在福州各大媒体公开致歉。”张晓宏阐明了自己的立场。
院方请来的律师并不认可死者家属的说法。该律师认为:该案距今20多年,早就超过了人身损害赔偿1年的诉讼时效。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医院没办法查出张仁和的右肺患癌,这实属正常,并非误诊。而且,张仁和在手术后两年多才死亡,可见与其患癌症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对此,张晓宏当即提供了上海中山医院的各项检查报告单,证明张仁和的癌细胞属高分化鳞癌,仅黄豆粒大小,这种癌细胞是毒性最小发展最慢的一种,她认为,如果好肺没有被切除,张仁和完全能通过手术治疗好转。
针对院方有关手术失败与张仁和之死没有直接联系的辩解,张晓宏打比方说:“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者都是在送医院抢救一段时间后才死掉的。按照院方的观点,不是当场死的,就不应该追究肇事者责任,因为没有直接联系。这多荒谬呀!”
法官最后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张晓宏等家属表示愿意。院方代理律师则表示,要回去请示一下医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