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当事的两家医院赔偿小颖6万余元,昨日,此案二审开庭。
“那年也是8月1日,下午3点多时,小颖从家里的墙上摔下来……”亲属说,事后孩子立即被送到东六家子中心卫生院。“镇医院给拍了个片子,说是没大事,左肱骨髁上骨折,很普通的一种骨折,在小孩子中很常见。 ”确诊之后,医院的冯大夫就劝我们到阜新矿业公司总医院去做手术。“阜新矿总医院是我们阜新最好的医院。 ”当晚7时许,一行人来到阜新矿总医院。“冯大夫领着我们找到了张医师,看病的钱我们都给了冯大夫。张医师就简单询问了孩子的伤情,诊断的也是为左肱骨髁上骨折,然后就在他办公室里只用了几分钟就给孩子做了手法复位术,并用石膏托外固定。
当时他就拍胸脯说让我们放心。当时这孩子在上幼儿园,有医保,我们就想住院治疗。张医师当时告诉我们医院没有床位,还说这个小手术回家休养绝对没事,等过20多天直接找冯医生拆石膏就行。 ”杜志民表示。
2005年8月27日,小颖到冯大夫那拆除了石膏,“当时就发现手指蜷曲不能伸张,我们就问冯医生,后来又问张医师,二人都说是拆除石膏后的正常反应,过一阵儿就会好的。可过了几天,也不见好。 ”杜志民说。
带着怀疑,父母带着小颖先后去了沈阳市骨科医院、中国医大二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等权威医疗机构,均确诊为左肱骨髁上骨折、左前臂缺血性肌挛缩。
阜新矿总医院又说他们可以治这个缺血性肌挛缩,2005年12月19日至2006年1月5日,小颖在矿总院住院接受了亚中神经松懈术、肌腱延长术。术后,同样用石膏托外固定。“可按照医嘱,4周后小颖拆除了石膏却又发现这回手指能伸直但不能弯曲了。 ”
经诊断,小颖还是左肱骨髁上骨折、左前臂缺血性肌挛缩。
小颖父母卖了房子带着小颖四处求医,“人家说了,其实就是一开始的时候石膏打得太紧,不过血了。其实是很小的问题,但是时间长了,肌肉啥的都坏死了,就是一个治不了的病。 ”
2006年9月,小颖将东六家子中心卫生院和阜新矿总医院告上法庭。经鉴定,小颖构成五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医师手术后没有明确医嘱且监护管理责任不到位,石膏长期压迫造成小颖缺血性肌挛缩,阜新矿总院承担主要责任。东六医院负有监护管理责任,对于小颖的人身损害应承担次要责任。
2008年末。法院判决两家医院赔偿小颖的各项损失5.5万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1.2万元。
两家医院不服判决上诉。日前,此案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隋冠卓
小颖5岁时的一次普通骨折,治疗后却成了残疾,手指不能伸直,鉴定为五级伤残。她状告治疗的医院,一审胜诉,日前二审开庭。 记者 隋冠卓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