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发生医疗纠纷近六百例,医院赔偿金额近一千万元人民币,其中单例最高金额达八十余万元。这组由湖南卫生部门提供的数据反映出二00七年湖南十二家三甲医院的“遭遇”。
多年奋战在医疗卫生一线、来自农工党湖南省委的汤恢焕对医疗问题体会颇深。他说,随着医疗纠纷的不断增多,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甚至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现象逐年增多。为了维持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医院有时甚至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不得已“花钱买平安”。
汤恢焕毫不讳言一些医疗机构因业务技术、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近五成的事故发生率,的确难辞其咎。“因大部分纠纷未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解决,导致医院对其定性困难、处理难落实是重要原因之一。”
调查还显示,因患方对治疗效果不理解、医疗费用高等原因引起的纠纷达百分之四十九,不愿接受“人财两空”结局而迁怒医方,无理取闹者达百分之三十四。
汤恢焕认为, 医疗纠纷是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作用于医疗服务产生的不良后果,健康、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提高,让人们对医疗的期望值大大增加,也是产生纠纷的一大原因。
“其化解仍有赖于不断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如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调解机关,完善处理应急预案和医疗投诉、纠纷接待、处理、反馈制度等。”他建议,针对一些严重损害社会稳定和医疗机构秩序的医疗纠纷,相关部门应深入调研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以缓和紧张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