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深圳一家医院的医护人员全部戴上钢盔上班,就是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在医院挂横幅、设灵堂这类“医闹”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对于职业“医闹”确实应坚决予以打击。也不可否认,发生“医闹”事件时,警方及时介入,直接参与处置医患纠纷,对医闹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维持医院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无法回避的是,“医闹”要追究刑责,医生医德不良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不疏通医患纠纷制度出口,完善患方权利救济渠道,单纯依靠追究刑责这样的高压手段应对白热化的医患纠纷,恐怕是抱薪救火、事与愿违。
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大背景。药价虚高、医生收红包、吃回扣,医院重复收费、见死不救,医疗事故频仍……在医德滑坡的现实语境下,患者普遍对医院缺乏信心,医患纠纷不断。“医闹”现象的出现实际上是在提醒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变形象。而且,医疗事故鉴定往往由同一个圈子的医生完成,“兄弟给兄弟做鉴定”,其可信度难以让人信服。比如,2003年至2005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鉴定共354宗,仅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就颇能说明问题。由于医疗鉴定的结果大多不利于患方,影响了患者对医疗鉴定的信任。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存疑。也让一些患者被迫走上请“医闹”维权之路。
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联手,参与维护医院秩序,对医闹追究刑责,固然可以威慑医闹,但是其公正性也会让人产生怀疑,用高压态势对付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难免会加剧医患矛盾,增加患者的不信任感。用强制手段对付医患纠纷,无异于给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加油。而且患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存在门槛高、时间长、投入大的问题。因此,医患纠纷增加、激化的症结主要在于,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
从患者的角度讲,他们在医院内外 横幅、设灵堂,请“医闹”讨说法实际上也是无奈的维权之举。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的精神,患者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维护,医疗事故鉴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过激维权的患者也会大量减少。
因此,在医患纠纷白热化的当下,迫切需要做的是灭火,而不是火上浇油。处理医患矛盾,关键不是请警察保驾护航,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而应该给患者提供表达诉求的便捷平台,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找到一种公允的平衡力量,这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患关系才能公平博奕。否则,警察单方面保护医院,对患者一方明显不公平。
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既给那些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麻烦费事、花费巨大的患者一方,提供了制度出口与表达诉求的平台。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协调机制,在医患之间建立了缓冲地带,避免了医患矛盾激化升级,在公平公正性方面,比医院请警察保护更易于得到社会认同。而且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调处医患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还能使医患矛盾解决方式更加柔和。作为一个专门的公益运作机构,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患纠纷处理效率。无论对处于弱势的患者,还是对疲于应付医患纠纷的医院来说,第三方调解机构比追究医闹的刑事责任要高明有效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