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4亿元,减少1.9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7亿元,减少3.72亿元;公务接待费5.42亿元,减少3.77亿元。
报告显示,下一步,我国将组织实施资源税总体改革及水资源税试点,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关税等立法工作。
报告指出,将落实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并选取部分领域率先启动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基本财力保障力度,推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此外,还将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2016年中央部门绩效目标要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