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她的父亲在年前因为脑溢血去世了.去世后,留下大约30W左右的债务,但是她和母亲并不知道这个情况.后来债主将其告上法庭,然后败诉.法院判其母亲将每月工资+退休金冻结用于赔偿债主,只留下基本生活费的钱.并且其父亲生前借给别人的钱没有一个来主动归还,对于孤儿寡母来说,30W的数额也远远超过其偿还能力.
1,能否法院把房子收走,不扣其母亲的工资,不过房子在那边只价值5W左右.
2,在法律程序上,是不是必须要妻子偿还已故丈夫的钱,而且这钱家里并没使用.
3,该案目前已败诉.有无方法可重新上诉并且免去这些债务.
4我从别处看到-------如果是父亲的个人债务,其继承人承担有限清偿责任,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应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遗产不足的,超出遗产的部分不予偿还,没有继承遗产也不负担债务;如果是家庭债务,则应由家庭财产偿还,这与继承已没有关系。
而她父亲留给她和妈妈的只有房子,现在如果房子的继承权是她,而她不具备偿还能力,是否可以不予偿还债务,或将房子变卖来偿还.
5,现在能否通过某些途径,让其不再扣除她母亲的工资与退休金?
1、法院不能把作为唯一居住的房子收走, 扣其母亲的工资的前提应该是夫妻共同的欠款,妻子以前知道借款,并且是共同支配了这30万。
2、在法律上,只有妻子继承了丈夫的积极遗产, 才应该偿还已故丈夫的消极遗产--债务.
3、,该案目前已败诉.如果在上诉期间、或者有新的证据,可以按照审监庭的程序进行申诉,请求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