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笔计息法是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时,银行在不同情况下可选择不同的计息公式。
(1)计息期为整年(月)时,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时,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银行也可不采用第一、第二种计息公式,而选择以下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其中实际天数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确定,为计息期间经历的天数减去一。逐笔计息法便于对计息期间账户余额不变的储蓄存款计算利息,因此,银行主要对定期储蓄账户采取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例:某客户2007年3月1日存款10,000元,定期六个月,当时六个月定期储蓄存款的年利率为2.43%,客户在到期日(即9月1日)支取,利息是多少?
(1)这笔存款计息为6个月,属于计息期为整年(月)的情况,银行可选择“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的计息公式。
利息=10,000×6×(2.43%÷12)=121.50元
(2)银行也可选择“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的计息公式,这笔存款的计息期间为2007年3月1日至9月1日,计息的实际天数为184天。
利息=10,000×184×(2.43%÷360)=124.20元
由于不同计息公式计算利息存在差异,请储户在存款时向银行咨询计息方法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