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9月1日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和停止征收101项,全市一年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4.7亿元。取消涉及服务业的旅游发展事业费等6项收费;认真落实再就业人员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费、税务登记工本费等13个收费项目。会同市物价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联合年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对公安、工商、劳动、建设、农林、交通六大系统的“常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有效推进落实收费“一卡制”。四是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和吸纳就业的成本。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组织企业按规定申报材料并对经中介机构签证的企业研发投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测评,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上报,迄今全市251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被认定。
利用企业产权交易、招投标、拍卖、股权托管等平台,组织专业团队,量身定做招商方案,多渠道发布信息,服务民营企业资产交易,促进招商引资,目前已有10个民营项目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涉及金额3.7亿元,资产年增值率达20%,完成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确认和登记的科技企业500余家,涉及金额3.6亿,开展10多场校企对接活动,推进产学研合作。免费组织民营企业招标采购,节约企业采购成本,促进民营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为江苏上能变压器有限公司采购24台不同规格的起重机设备,涉及金额1458万元,节约资金150余万元。设立常州股权托管中心,规范企业股权管理,专业从事各类企业股权集中托管工作,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账户管理、分红派息、股权转让等相关服务,有效推进该市民营企业股权有序流转。已与江南银行、大诚纺织、食品公司等3家企业成功签约。通过向企业提供并购贷款、融资担保、风投引导等,为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绿色通道,化解企业融资难;将创投基金引入产学研合作项目,加速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科研成果产业化。
一系列财政政策的实施,对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调整结构、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财政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了政企双赢的良好局面。常财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