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向东方富海转让股权的人员中,董事长彭浩的三位朋友——肇恒艺、王帆、谭文谊也赫然在列。此三人分别向东方富海出让了0.895%、0.1%、0.05%的股权,转让金额分别为214.8万元、24万元、12万元。由于东方富海的受让价格也为21.12元/股,这一价格较月初3元/股的转让价高出6.04倍,因此这三位朋友在一个月内就套现部分股权,获利逾6倍。其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肇恒艺赚了近190万元。
在完成改制后,肇恒艺、王帆、谭文谊的持股数分别为742.85万股、83万股、41.5万股,其中肇恒艺为信维通信第三大股东,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4.86%。2009年信维通信净利润为3291.65万元,以发行后总股本6667万股计算,每股收益为0.49元。按照创业板新股60倍平均发行市盈率计算,信维通信的发行价将达到30元。三位朋友肇恒艺、王帆、谭文谊的持股市值将高达2.23亿元、2490万元、1245万元。
如果将转让股权给东方富海的收益折算进成本,肇恒艺、王帆、谭文谊入股信维通信的成本将只有区区0.44元/股,短短一年时间,获利高达67倍。
由于肇恒艺、王帆、谭文谊三人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其股份锁定期只有十二月。
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朋友,能让董事长如此“大放血”?
信维通信招股书指出,肇恒艺、王帆、谭文谊三人均非国家公务人员。其中,肇恒艺是一名女性,出生于1978年,哈尔滨人。2007年至今担任广州金逸服饰有限公司产品总监;谭文谊也是一名女性,1972年出生,重庆人。2005年至今未从事任何职业;王帆是一名男性,1982年出生,其身份证透露其为湖北石首人,2005年至今,担任深圳市九晟光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而信维通信的董事长彭浩出生于1967年,身份证透露其为陕西咸阳人。1989年至2006年间分别任职于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国际商业数据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立电子有限公司、联合英杰等。2006年4月至今,彭浩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很明显,从年龄上看,上述三人与董事长彭浩显然不是同学关系。从籍贯、阅历、工作背景来看,似乎也没有共同之处。由于所获悉的消息有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无法探究这三人与彭浩到底是怎样的朋友关系。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