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交所的公开信息显示,除中银国际第一大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未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按照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外,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据本网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现中银国际第一大股东也尚未明确是否参与购买国资公司名下股权。而根据目前上述山西地产公司与国资公司的接触速度,接盘者已经没有太大悬念。据悉,该山西地产公司总部位于太原,是山西省最大的地产公司之一。
事实上,国资公司出让中银国际股权的计划早已开始,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下称“上海城投”)曾一度希望接盘,但最后由于上海有关主管领导认为应该以市场化方式完成股权转让并确定转让价为4.6亿元之后,上海城投因价格原因而放弃收购。
目前上述山西地产公司正在与国资公司就中银国际股权转让一事完成最后的细节工作,随后就将上报相关主管单位审批。
另据了解,中银国际证券现有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银国际证券12%的股权,北京联想科技投资公司已经通过进场摘牌方式成为受让方,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目前,该项转让申请正等待证监会批复。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6月30日的报表显示,今年上半年中银国际证券公司营业收入为10.52亿元,营业利润5.70亿元。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