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如下的计算方式来进行计算:
附录B.1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B.2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n nC=C ×C(I +∑I )(∑I≤10%,i=1,2,3……n,多处伤残11h a=i a=i i=1 i=1
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B.3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 所以两处十级伤残计算的数额是一个十级按十级的标准全部赔偿,另外一个十级可以在十级的10%志90%进行赔偿。
只有劳动能力丧失,含大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才有被抚养人生活费此类项目的赔偿。一般伤残在五级以上含五级才会有劳动能力的丧失,才会有此类项目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