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临时安顿在省救助站的包x坤夫妇终于收到了乐东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现已被伤害成“植物人”的包x(包x坤之子),经过一年多的艰难诉讼,得到了法院判赔的47亩果园,可经营收益15年,以其收益抵去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款232415.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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