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与梅园养老院情况类似的还有不少养老院,玄武门社区老年康复护理院负责人说,曾经在一星期之内,他们老年康复护理院就有三个老人不同程度摔伤,同样家属也向养老院提出不小的赔偿要求。
玄武门社区老年康复护理院程国贤副院长说,应该说这一现象每个养老院都会遇到,因为他们的服务对象是八九十岁的老年人,这种人群就容易摔跤受伤。
除此之外,位于南京中央门外怡心民办养老院,有一位78岁郑大爷,老伴去世,子女太忙,郑大爷身体也不太好,于是家人将他送进了养老院。其子女与养老院签订了合同,约定养老院为老人提供24小时普通巡回性服务。
前年春天一天晚上,郑大爷不慎从床上坠地摔伤,大爷开始出现呕吐、呼吸急促等不正常现象,养老院和家属急忙把他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抢救。一周后,郑大爷因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去世后,他的家属将养老院告上法庭,最终判处敬老院赔偿家属费用累计达10万元。
还有来自老人室友间的伤害,也让养老院头痛。位于河西一家民办夕阳养老院,一名80岁李老先生被家人送入养老院。不久,患有轻微精神病症的73岁赵某被亲属送入该养老院,两老人住在一起,赵某时常对李老先生动手,一次竟将李老先生身上打伤,院方及时发现将老人送去明基医院看伤,并将两人分开。由于李老先生伤不重,养老院在征得李老先生同意后,没有将此事告诉其子女。可事隔两天,李老先生女儿在探望他时,发现老人身上有被赵某打伤的伤情,老人女儿硬是向养老院索赔了5000元。
昨天,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每家养老院都与老人子女签订了相应免责《协议》,“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烫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养老院不负责。”尽管这样,一些养老院怕老人摔跤受伤等,做了很多的防护措施,但老人受伤的事还是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