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切才刚刚开始。判决结束了,法院执行却遇到了难题。当时陈家家徒四壁,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物。一时间两家矛盾空前紧张。就在这时,XX小学为王X平捐款近万元。法院由此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法院牵头,联合了几家政府部门共同为两家捐款1.6万元,陈家也主动将自己所得的8000元给了王家。
这样矛盾暂时缓和了下来。但王家对此仍然心怀耿耿,只要一发现陈家有值钱的东西,就会找法院反映。去年,王家和陈家房屋所在地被拆迁,两家因此都拿到了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王家认为,既然陈家确实有钱了,那就应该付清赔偿款。去年年底,王家向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法庭(即原大厂区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王家的请求显然合法,而且提供了执行线索,法院应该立即强制执行。可陈家人认为虽然手头有点钱,但家里两个孩子要上学,几个老人要照顾,而且陈道然自幼残疾,还需要治疗。陈家人表示,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生活将很难继续。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庭的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从法理上讲,应该立即强制执行;但从情理上讲,陈家极度贫困,执行的话社会效果非常不好。法院艰难地展开了工作。
通过法院大量细致的工作,今年3月,王家终于拿到了余下的执行款。
过了9年,两家官司似乎画上了句号。但是,王家人在今年8月再次向六合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又将陈家推上了被告席。诉状中要求对方赔偿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前次执行款迟延履行利息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王家的代理律师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王金宝、丁明胜告诉记者,在这9年的时间中,王X平的右眼一直在进行治疗,但是王X平仍然时常感到眼部不适。通过江苏省人民医院、解放军八一医院的诊断表明:在这近10年的时间里,王X平失明的右眼眼睑已经凹陷,睑裂变小,右眼球萎缩,晶体混浊。王X平右眼的病变也导致其左眼视力不断下降,现在王X平遵照医嘱进行了一期眼台植入术。显然,王X平因此事受到的人身损害的后期治疗费一直在发生着。两位律师认为:王X平的后续治疗费用真实合法,陈家理应赔偿。
同时两位律师强调,王X平一直生活在周围异样的眼光中,身心备受摧残。因此,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有理有据。而延迟履行利息是法律对迟延履行法定义务者的一种惩罚。(1995)大民初字第2XX号指定陈家于1996年2月1日履行完毕,而陈家时至2004年3月17日才履行到位,按法律规定陈家理应支付王家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
王家的代理律师王金宝、丁明胜告诉记者,王家人目前因为这两场官司可以说是筋疲力尽,想尽快结束这场恩怨。在庭审中,双方意见也曾经接近过,但是有些分歧仍然还没有解决。王家人现在愿意调解,但是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决不能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