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体彩中心主任麦良因下属犯事连累他“玩忽职守”,后被改判无罪
原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麦良因被直属彩票网点空打彩票“拖下水”,涉嫌玩忽职守一案曾轰动一时,从2007年起,被刑拘、逮捕、起诉,经历获刑3年半、发回重审、再到有罪免刑,麦良最终在去年11月被宣告无罪。脱罪一年后,麦良对错押590天申请国家赔偿1100万元,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昨日,广州中院进行了公开听证,麦良称父亲去世和错失的政治前途,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申请国家赔偿不只是为了经济赔偿,更希望司法机关审判时“不枉不纵”,惩前毖后。该案将择日宣判。
2005年7月26日至8月13日,省体彩中心属下23中心拓展部副部长何越健,收受了其直接管理的天河区一投注站老板张民浩的好处后,为张民浩大开绿灯,19次空打彩票(即先打票后交钱),数额高达2900多万元,致使体彩中心蒙受了2700多万元的损失。时任广东省体彩中心主任的麦良因此被“拖下水”,于200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麦良明知中心直属网点存在空打彩票行为,仍放任有关人员发放彩票销售额度,涉嫌玩忽职守罪。但麦良坚称无罪,该案审理更是一波三折。
2008年2月2日,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麦良作为省体彩中心的负责人和彩票销售、监督者,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麦良不服上诉,2008年7月广州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天河法院重审。同年10月24日,天河法院决定对麦良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
2009年2月16日,天河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依然认定麦良构成玩忽职守罪,但认为其情节轻微免除处罚。
2009年11月5日,广州中院终审以麦良并不负责审批额度、平日管理尽职、关键证人有卸责之嫌、无法证实对“空打”彩票知情、涉案下属或可私放额度、不能归咎于制度缺陷等6大理由,撤销天河区法院二审判决,改判麦良无罪,恢复其清白之身。
自200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至2008年10月24日被取保候审,麦良蒙冤被羁押共计590天。
证明了清白并重获自由,麦良恢复了取保候审期间调任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主任一职,过着几乎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但麦良说,蒙冤被羁押的这一年半时间,给他自己和家庭造成的损失是无法衡量的。
2007年3月,因为麦良突然被逮捕入罪,“把荣誉看得比生命重要”的81岁老父亲无法承受打击当即病发,卧病在床3年。他的母亲、妻子、姐姐以及本人都因此案身染多种疾病,儿子还因此没能考上好的大学,“他们为我奔走伸冤,全家举债给我父亲治病”,麦良说起亲友双眼泛红,道“我母亲患大三阳,因为担心我拒绝去医院,一再耽误了治疗”。
脱罪后,麦良并未马上申请国家赔偿,“我拿判决书到体育局,要求他们给我澄清事实,补发自2007年3月至2009年11月的工资、各项补贴、津贴、奖金等”,但“他们说不能给我补发,让我找造成冤案错案的司法机关索赔”。2010年7月,麦良还没来得及讨回合法权益,年迈病重的父亲在医院去世了。“我想,父亲是因为我终于平冤,才放心去的”,麦良始终觉得对不起父亲。
麦良的代理律师广东永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书信称,三年的官司,正是麦良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机,作为一个多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错过了晋升的黄金时期,政治前途大受影响。包括最近麦良提出申请亚残会火炬手,完全具备基本要求,但最后政审不及格,被驳了回来。
今年10月19日,麦良向天河区人民法院和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11月5日两院联合作出《共同赔偿决定书》。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按2009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125.43元标准计算,决定给予麦良被羁押期间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74003.7元,天河区法院和天河区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各承担赔偿金37001.85元。
对此,麦良并不满意,称“赔偿委员会没有向我和我的律师提出举证要求,也没有经过听证审理”,并认为这样不仅“草率得让人无法接受”,而且“法院或检察院自始自终都没有向我和家人表示过基本的歉意”。麦良认为,因为这场冤狱,他失去了父亲,本人和家人不仅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他本人的政治前途深受影响,这些损失,不是74003.7元所能弥补的,于是以天河区检察院、法院错捕错判为由,将上述两家司法机关告上广州中院。
记者昨日见到,现年47岁的麦良已经两鬓花白,与年前刚被宣告无罪时相比,脸上多了几分憔悴。他请求法院裁决,由天河区法院和天河区检察院共同支付侵害其人身自由、身体健康、名誉权等损失,并责令广东省体育局补发自2007年3月至2009年11月的工资、各项补贴、津贴、奖金等,合计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此外,还请求追究广东省体育局及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利用职权诬告、陷害他以及司法机关造成冤案错案的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天河区检察院并未派人出庭应诉。
因提及原审存在的问题,麦良一度情绪激动,他表示自己提出国家赔偿,并不只是为了得到经济赔偿,更主要的是希望司法机关审判时“不枉不纵”,今后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至于赔偿金额,他本人因此错失的政治前途,还有他父亲去世,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因卷进一场金融诈骗案,广州五羊新城某银行原个人金融处处长洪善谱被错关了6年多。
1998年12月29日,与洪善谱相识的一个马姓客户故意安排他和被害人吴某见面,马某在假意协助吴某办理存款手续过程中,将吴某存款1100万元非法占有。洪善谱因与吴某有过一面之交,卷进这场金融诈骗案。此案也是迄今为止最大数额存款诈骗案。
2000年2月,洪善谱被拘留,3月28日被监视居住,8月22日被逮捕。2003年11月,中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上诉被发回重申,于2006年12月13日由中院改判,判定证据不足以认定利用职权参与合谋诈骗,并给予协助,亦不能证实洪善谱分得赃款,当庭宣判无罪释放。2007年省高院维持无罪。
2007年8月6日,虽然宣判获得人身自由,但工作没了、妻子跑了,洪善谱以广州市中院和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工资损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被迫转让房屋损失、精神损害等6项赔偿,共110多万元。从2000年2月29日被刑事拘留,到2006年12月13日合计为2480天,广东省高院最终决定赔偿金为2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