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丈夫贺强调解离婚后,因无力对儿子小伟进行监护和抚养,经济困难的谢昕与贺强协商,到当地公证处将小伟变更由贺强监护抚养。不料为小伟学习生活琐事,与贺强发生争吵的谢昕随后将小伟带回身边。为此小伟上法庭要求变更自己的监护抚养权,并判决生父贺强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贺强每月支付小伟抚育费450元,至小伟独立生活止。法庭同时认定,谢昕与贺强自行约定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无效,小伟的监护抚养权一直归属于谢昕,无须起诉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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