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的分级是一个重要内容,分级的最终结果直接关系医患双方的权益,在法律事务中,我们主要是依据2002年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来进行事故分级的。在总的分级中,共分为四级十二等,其中,一节甲等最为严重,依次类推。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