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记者跟随吴大爷来到该医院门诊处。记者与吴大爷一进门,该医院一名女医生便对吴大爷说:“你24日买的枇杷膏价钱搞错了,应该是22元/瓶。”该医生解释说,24日,她身体不舒服没来上班,而值班护士不清楚药价,导致多收了吴大爷 10元钱。“我们会把多收的10元钱划回至你的账户上。”
“同一家医院,为什么一种药品会有两种价钱?”面对吴大爷的疑问,该医生表示:“低保户有优惠,所以价钱肯定与普通患者不一样,而她们护士不清楚。”
“为何不开具发票?”面对质疑,该医院熊副院长解释道:“我们医院是‘低保户免费医疗活动’的第一年,再加上医院尚未配备电脑等设备,所以无法开具发票。“电脑到位后,医院便可正常开具发票。”
“没有发票,怎么让吴大爷放心?”该医生说:“我们手里有吴大爷的病历本,而他开药后也要在病历本上签字,所以这是有据可查的。”
该医生说:“我们医院今年定点的低保户有1000多人,但他们大部分都不是来门诊看病、打针,而是直接来拿药的,把门诊当成了药店。低保户每年享受的200多元的医疗补助,是给他们在指定医院享受门诊、看病等服务的,但大部分低保户都不看门诊,而直接来开药,有的甚至要求开蜂蜜之类的保健品。
就此事,市卫生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医院须给患者提供相应发票,且同一医院药品价格须统一。“不能一会是 10元,一会是5元。”
市消协秘书长陈元生表示,患者在医院开药也是消费行为,既然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消费者就有权利索要发票,而医院也应为消费者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