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武医院神经内科的病房里,31岁的周某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眼睛无神地半睁着,眼珠偶尔转动一下。“快醒,周某,看谁来看你了?”60多岁的周先生拍着女儿的胳膊念叨着,就好像是在叫女儿起床一样。然而周某却毫无反应。睁眼昏迷的她已经躺在这张病床上整整一年了,只能依靠鼻饲维持生命。
回想起1年前发生的事,周先生觉得人生的悲喜两重天就在几个小时之内发生了。“去年10月28日,周某到医院去做产前检查,查出血压高和先兆子痫,第二天就住了院,又查出血管痉挛,大夫说怕孩子在腹中窒息死亡,建议实行剖宫产。原本预产期在12月底,结果11月2日就手术了。手术进行了50分钟,我和女婿、亲家一起在外面焦急地期待着孩子的降生。中午12时左右,周某被推出手术室后就一直打着呼噜大睡,对此情况医生护士并没有重视。直到下午3时许,她突然四肢抽搐,情况很紧急。好几个大夫护士一边叫她的名字,一边急急忙忙地抢救,我们刚得到外孙女的喜悦完全被担心取代了。”
当时,CT检查结果是脑垂体瘤。鉴于她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医生建议转院进一步治疗。当晚8时许,周某被转送到宣武医院的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在院方的积极抢救下,周某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从此昏迷不醒。虽然医生并未做出明确的认定,但亲属们都明白医疗手段已经无法再把她唤醒了。
周先生说,这一年来,他始终被伤心难过、担惊受怕煎熬着。虽然不愿意面对现实,但他们都知道,如果周某的状况没有转机,她总有一天会永远睡去。“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了。”周先生抚摸着女儿清秀的脸庞心疼地说,女儿原来体重180多斤,可是一年来因为无法动弹、不能进食,现在病床上的她肌肉已经萎缩,完全皮包骨头,大腿只有普通人的小臂一样细。
在周某的床头上放着一个可爱的婴儿玩具。一按开关,“婴儿”就会发出“哇哇”的哭闹声。“真希望孩子的声音能刺激她,将她唤醒。”周先生说,他看了很多有关植物人的医疗故事,有一个母亲就是几年如一日地陪在自己的植物人女儿身边跟她说话最终将女儿唤醒。所以他们经常来陪周某聊天。“闺女,别睡了,快起来,咱们回家了,回家吃烧烤,咱家门口新开了一家烧烤店。”“周某,你的老师还打电话来问你好了没有……”无论什么鸡毛蒜皮的事,家人都要和周某絮叨絮叨。在周先生的言语中,总能听到“奇迹”这个词:“医生让我们家属多跟她说话,让她听到亲人的声音,没准儿能出现奇迹。”
周先生认为女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与接生医院的麻痹大意和抢救不当有直接关系。“剖宫产只是局部麻醉,术后应该清醒,周某却一直昏睡了几个小时都没有得到医院的检查救治;医生发现她抽搐后按妊高征子痫进行抢救,直至抢救6小时无效后才通知家属病人生命垂危;手术前后,周某的血糖值远远低于正常值,对此情况医院没有予以重视和及时处理,手术后6小时才打葡萄糖,以致造成了现在的昏迷。”今年4月,周先生向朝阳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而鉴定结果让一家人失望至极: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参与鉴定的专家们认为:“医院的术后处理符合诊疗常规,抽搐后按子痫处理思路正确,处置合理;患者预后考虑为低血糖所致,造成低血糖的病因考虑为垂体瘤、垂体危象,该病例罕见,病程进展迅速,加之未提供相关病史,致使诊治困难”。但是在专家的分析意见中也表明,周某手术前血糖很低,院方没有足够重视,未及时复查,在抢救过程中没能与家属及时沟通。周先生觉得这也能体现医院的过错。
周某原本在一家汽车公司任职,昏迷后每月的收入只有600元;丈夫是工厂的工人,月平均工资也只有700余元。公婆二人都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再加上刚刚满一岁的孩子,一家人的生活十分艰难。周某住院后,家里给她治病已经花了十余万元,这个组建刚刚3年的小家庭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虽然家人一直对周某的事抱有质疑,但他们实在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去打官司。周先生偶然看到了本报刊登的征集最需要援助的案例的消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给本报寄来了一封求助信……
在征集案例的同时,本报也通过律师协会向全市律师征集志愿者,为生活困难的市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得到百余名律师的积极响应。“我们真的特别同情周某,希望尽自己的力量为她讨回应得的赔偿。”接到周某的案件后,徐利生律师还专门请教了医生朋友,咨询案件中的医学问题。“虽然不算医疗事故,但我认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方法不当、麻痹大意,未及时发现病人昏迷,对病人血糖值检测不仔细,未及时通知家属等过错,造成病人至今仍处昏迷状态,院方应该对周某的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女律师林丽肯定地说。
两位律师欣然接受委托,不计个人得失全力相助。林律师为周某起草了民事起诉书,并亲自给周先生逐项交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事无巨细。为了明确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确定赔偿责任,律师同时向法院提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鉴于周某家的经济情况,律师还为她申请减缓交纳诉讼费。案件受理后,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