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上正在施工的公交站牌,摔掉11颗牙齿,补牙要花7万多元。昨天,家住城西的余先生咨询律师,这笔钱,该找谁要?
28岁的余先生家住三墩,单位在吴山脚下的大井巷。他说,4月4日晚上8点多下班骑车回家。自行车骑到莫干山路,余左拐进入申花路约300米,因路灯故障,看不清路,自行车一头撞上一个港湾式公交车站站牌。
站牌还没完全造好,临时摆放在非机动车道中央。余门牙撞上了大拇指粗的钢筋,当场掉了7颗牙齿。送到医院后,又拔掉了1颗断牙。医生诊断,还有3颗牙齿也断了,下周也要拔掉。
余昨天说,医生说现在最新的种牙技术是8000元一颗,按这个价格算,他至少要花7万多元。
出事后,他去找路灯管理所。所里答复说,既然看不清路,余本就不该骑车,他们没有责任,建议找站牌的管理部门。
余昨天说,现在拔牙已花了几千元,都是自己垫付的。几个月后要补牙,这笔巨款,路灯管理所不付,他能否向站牌的管理部门索赔?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毛朝臣律师说,如果余说的属实,按规定,他可选择索赔的单位很多,他既可择一起诉,也可一起把他们告上法院,要求连带赔偿。
首先,他可向施工单位索赔。按《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他也能向站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索赔。按《民法通则》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有义务维护、管理,管理不到位致人损害,也要负责赔偿。
站牌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公交公司,路灯管理部门是路灯管理所,按规定,他们都有责任赔偿。
毛律师说,最高法院《民事证据规则》规定,像这类道路、桥梁伤人的特殊侵权案,要由所有人、管理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他们证明不了自己没有过错,就得承担责任。
牙齿摔断,也会构成伤残,从余的情况看,他可能会在九级以上伤残,建议先确定伤残等级,再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因为施工方或所有人管理不善,杭州这几年已连发多起公共设施伤人事件。提醒道路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以免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