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时许,沂南交警高速大队电话反馈,查扣一嫌疑车辆。民警赶到沂南,将嫌疑车辆及司机带回日照处理。
经过询问嫌疑肇事司机得知,当天,司机王某驾驶黑色现代轿车行驶到日东高速公路莒县段时,前方一白色轿车有情况猛一刹车,王某也跟着刹车,但还是撞到了前车的后尾,前车在猛烈的撞击下又撞到了护拦。
王某肇事后既驾驶车辆逃逸,中途又停车看了看自己的车况,然后用光碟将前车牌照遮挡起来,结果走到沂南高速收费站时,被细心的高速交警查获扣留,最终落网。
他们为什么要选择逃跑?民警透露,最近发生的3起逃逸案中,肇事司机都很年轻——不超过30岁;驾龄都不长——最长5年、最短1年;逃逸的原因,基本都是因为害怕——害怕承担责任,害怕赔钱。
几乎所有肇事逃逸的司机被抓后,都会跟交警说,很后悔很后悔。在说到为什么要逃时,这些司机的回答几乎都是“害怕”,怕赔钱,怕承担法律责任。就是这一念之差,导致了因逃逸而承担更多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一长期从事事故处理的交警分析说,逃逸案中,最集中的因素有这些:一是酒后驾车;二是车辆或驾驶员证照有问题(有的干脆就是无证驾驶);三是保险过期了,保险公司不可能赔偿,担心全要自己赔了。
而另外一种新情况是:一些年轻的城市男孩子发生事故后逃逸,往往是因为年纪太小,不懂得怎么处理,不敢去面对突然发生的惨烈车祸,一逃了之。他们一般首先想到的是回家跟父母商量,向父母寻求帮助。
“逃逸是最傻的办法。”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负责同志说,现在道路监控很完善,警方破案的技术和经验也很丰富。其实,发生事故后想逃是根本逃不掉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根据《安全法》和《刑法》,“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处罚,而且可能要承担全责。对于司机来讲,抱着侥幸心理的后果只能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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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值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