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门介绍,这15名驾驶人员有14人是2009年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且构成犯罪的人员。其中,有一人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有一人将伤者抛弃在荒野至其死亡,他们的行为都非常恶劣。
据悉,从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起至今,北京已有九批共225名持北京驾照的司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次被终生禁驾的15名驾驶员均是因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人员。15人全部为男性,年龄最大的62岁,最小的27岁,30岁至50岁人员有8人;驾龄均在2年以上,驾龄最长的为22年;肇事时的交通工具除一辆为农用车和一辆货车外,其余13辆均为小客车。
另外,远郊区县肇事逃逸的多。此次被终生禁驾的15名驾驶员中,有12人驾车在远郊区县肇事逃逸,3人在近郊区肇事逃逸。
北京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绝不可逃逸了之。实际上,很多肇事逃逸司机对于事故的发生本来自己没有多大责任,但发现撞了人,害怕赔钱于是选择了逃逸,不仅失去了抢救伤者的最佳时机,也因为肇事逃逸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触及了刑法被判入狱,终生禁驾。正确合法的作法是,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对事故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