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度假方式。所谓分时度假,就是将度假酒店或度假村一个房间的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段卖给多个消费者,使用期限短则3年,长达30年,抑或更长。消费者购买了一周的使用权后,即可每年或隔年在此享受一周的度假。消费者还可以用自己购买的时段去交换同属于一个交换服务网络中的任何一家酒店或度假村的另一个时段,从而达到前往不同地方旅游住宿的目的。
分时度假费用昂贵,消费者不但要一次性支付低则几万元、高则十几万元的价款,而且购买后每年还要交纳一笔维护管理费,每次交换时,还要支付一笔交换费。
据市消保委介绍,不少商家通过鼓吹投资回报诱惑消费者,把分时度假说成是一种投资,宣称消费者除了自己享用外,还能够通过先购买再转售、赚取差价、获得收益的方法,实现增值。
有商家为了促销,用“低成本逛遍全球”等概念来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相信只要购买了分时度假产品,就能够去世界各地旅游。或是通过所谓的优惠举措“钓妆消费者,为了拉生意,向消费者宣称,“当场签约,价格可商量”。不少消费者看到商家有优惠,“头脑一热”,就付了钱。
在分时度假产品中,存在霸王条款现象。据悉,分时度假合同中有不少“免责”内容,例如不代办旅游证件,不提供导游、翻译,更没有酒店或度假村倒闭如何赔偿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