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际,或实际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空运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空运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运人及其委托找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空运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空运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空运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