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期满之前,当事人中的一人,通过自己的行动明确表示不执行其主要负债。这是否认债务人违反合同的行为,也暗示违反合同或违反合同。作为解除装修合同的条件,它需要债务人犯错误。
(二)当事人之一被催促推迟履行主要债务后,在合理期内不能那样做。这是债务人表现迟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向,在合同期间的内容中性能期间特别不重要的情况下,即使是债务人在履行期间届满后执行的,此时,原则上当事人无法立即解除装修合同,但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请求,给予期限。如果缓冲期限到期时,债务人无法执行,债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当事人之一推迟了债务的履行,违反合同,妨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在一些合同中,期限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解除装修合同。这也防止了合同的其他违反实现合同的目的。
(四)如果其他法律上的情形法律规定了特定合同终止的特殊法律条件,那么这样的规定可以获胜。签订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的条件是达成协议,以消除双方的解除装修合同。其主要内容是放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原有合同关系,使得基于原合同两个当事人发生的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