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本下乡,带来效益和收入的同时,带来的烦恼也不少。
最近,曲阜市姚村镇镇长孟双建就接连两次调解了同一起土地流转纠纷。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2013年8月,姚村镇下辖的3个村与山东华仕集团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910亩土地,年租金每亩1200元,合同约定每年分两次付清。由于市场因素,华仕集团资金周转出现临时性困难,未能按时支付流转费用。
“10天内不付钱,麦子你也别收了,我们把地收回来!”当着孟双建的面,各村的支书撂下“狠话”。
其实,无论是哪一方都明白,收回土地并非上策。规模化生产,已经打破了原有的田垄,农民即便拿回土地复耕,也要费些周折,更何况远不如流转出去的收益高。对企业而言,之前已投入上千万,若此时终止得不偿失。
其实,近年来类似的事件并不鲜见。一方面,农业项目周期长、风险大,而工商资本往往不熟悉农业,有可能产生盲目投资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管理经营难度较大。虽然工商资本具有明显的资金和市场优势,但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先天缺陷也不少,难免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总裁李英华认为,无论是工商资本,还是其他经营主体,一旦经营出问题,涉及的农民就是成百上千。
与此同时,“非粮化”“非农化”的现象也日益引人关注。尤其是工商资本下乡,受利润驱动,往往都是从事果蔬种植、农业观光或农产品加工,极少种植粮食作物。“工商资本肯定是逐利的,什么项目赚钱,才会进行投入。”章丘市农业局副局长刘勇表示,以目前土地流转的平均费用测算,种粮不会赚钱,甚至会亏本。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资本下乡,客观上抬高了土地流转的租金。虽然农民从中有所获益,但其对粮食种植带来的负面影响业已显现。在部分地区,一些从事粮食种植的大户或家庭农场,因租金提高而难以为继的现象时有出现。
此外,目前土地流转还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农村二轮土地延包是到2028年,但不少土地流转合同甚至签到了2050年;比如有些流转合同是企业与乡镇政府签、乡镇政府再与村“两委”签,政府力量介入过多。
专家认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存在严重隐患,应加以规范。鉴于工商资本下乡带来的一些问题,也有不少地方政府存在观望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