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比几家OTA网站,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携程网和同程旅游对于“不可取消”的规定为:“订单一经确认,不可取消、修改。若未按时入住,我们将扣除您全额或部分房费。”而去哪儿网则为,预订人非因法定原因取消,将扣收全额预付款作为违约金。
“‘不可取消’的规则,其实排除了消费者解除和变更合同的权利。”李广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消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霸王条款;若平台辩称其并未排除消费者取消订单的权利,只是将消费者的付款作为违约金扣除,也违反了合同法及合同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张学初认同上述观点。他表示,平台或供应商将消费者的全部住宿费据为己有,有违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13条和114条规定,如果扣收全额预付款是为了补偿供应商的损失,供应商需证明损失数额相当于消费者的住宿费金额;如果是作为违约金被扣除,那么,违约金比例超过实际损失30%以上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法院、仲裁机构依法降低其违约金数额;另外,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当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消费者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平台或供应商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将不可避免。
不单单是去哪儿网,法治周末记者发现,由于操作失误或临时行程改变,想要取消或更改酒店房间的情况时常发生,消费者对于其他OTA平台“不可取消”的吐槽也不在少数。
綦琦指出了此类纠纷中存在的难点:对代理商而言,如果同意一个消费者免费、随意取消,万一引发羊群效应,造成群体性的退订,则势必会给代理商的商业模式带来巨大冲击;而对平台来说,很难断定消费者所谓的“订错”,到底是操作失误还是故意退订;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
“如果平台的沟通态度过于强势,事前条款又不明晰,就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李广建议,平台通过进一步精细化的管理、事前向消费者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明示、事后向消费者出具必要的证据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化解消费者认为平台侵犯其权益的疑惑。
“若平台和其供应商想提前锁定经营风险和实际损失、告知消费者可能承担的后果,则应在合同交易条款里把违约责任、损失扣除的依据及比例,明确地列举出来。”李广建议,将合同条款进行细化是平台应加强的工作,不能将模糊粗放的管理导致的后果和责任,单独让消费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