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x与王xx、王xx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承建综合办公大楼。工程结束后,被告于2008年1月13日出具欠条一份, “今欠马xx工程人工费五万元整。欠款人:王xx、王xx。2008年1月13日。”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无钱为由拒付工程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马xx与王xx、王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马xx与王xx、王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4409368102f37edc48907db88dd43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