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述与保证的主要内容,包括转让资产的权利状况,以保证被收购方是合法的处分权人。被收购方保证与资产有关的企业文件、会计账册、权利证书等真实性。如果收购方同意承担被收购方的债务,被收购方应就债务状况做出陈述和保证。如果针对该资产的潜在诉讼等,也应做出相应陈述。
2、陈述与保证的主体主要是目标公司。必要时,收购方的主要经营者或者大股东共同做出陈述与保证,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连带赔偿责任,从而能在目标企业隐匿、转移资产或依法强制解散等特殊情形下得到较为周全的救济。
1、价款数额和形式。以收购资产的评估价为基础,收购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资产的转让价格。如果收购方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则应在转让价格上做相应的扣除。收购方支付对价的形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或是现金与有价证券的组合。
2、支付方式。考虑到收购方的支付能力,可以一次性总付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
3、资金来源和费用分担。收购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需要双方协商分担的费用包括中介服务费用,资产收购的税费等。
1、履行时间一般为一段时间。应指定某一日为交割日,交割日后,收购资产的风险由收购方负担。
2、履行条件是资产收购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和条件,只有当事人履行该义务条件成就后,才正式进行资产和价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