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董事长赵先生解释说,昆仑国际小区原来的土地证为商用性质,使用年限不到40年,后来,开发商本着为居民利益着想的原则,通过层层审批,最后终于得到相关规划部门的许可,将住房性质由商用改为民用,使用年限延长至70年,而且水、电、暖费用将按照民用来收取,另外,购房者无法落户的问题也解决了。
商改民后,需要增加很多费用,比如按照规定,另外还需要给物业公司和警务室提供住房,还要补缴基础设施费、配套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平摊到每户就是280元/平方米。
赵先生表示,商改民后,受益的是购房者,而且大部分的业主也是同意的,本着谁受益谁掏钱的原则,这部分费用理应由购房者平摊。
至于更改性质对像刘女士这样,本来购买准备用作商用的购房者来说,开发商这种行为确实对这部分人造成一定损失。如果不购买,开发商会依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其他购房者,如果不想签的话,可以退回订金或者房款。
对于不出具发票的做法,赵先生解释是因为涉及的部门太多,而且有些部门不能出具发票,所以,开发商也无法给购房者出具。
律师表示,“商改民”是属于后来新产生的费用,谁受益谁承担合情合理。开发商将这280元/平方米的费用附在购房合同上的做法并没有什么错误。这只是双方的协商,买卖自由,同意就交易,不同意就退钱。
但是,对于像刘女士这样,本来买作商用却中途改为民用的购房者来说,他们没有受益,280元/平方米的收取则是不合理的。因为“商改民”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这部分人的意愿。另外,不出具发票也是不对的,没有发票的话,购房者可以要求不交这280元/平方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