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管某今年63岁,乌鲁木齐市人,为新疆某公司退休职员。2011年2月,管某假冒新疆某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总经理身份,多次找到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负责人李某商谈合作事宜,并谎称自己的公司有一个项目准备对外转包,称该项目是新疆巴州巴里坤县黑眼泉露天煤矿土石方和煤炭挖运,现在想得到这个项目的人很多。
听说有项目,而且利益可观,李某没有多想,立即找到管某,签定了一份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同年3月至5月,乌鲁木齐市某公司先后几次将项目保证金297万元支付给管某,并希望能够尽快拿到项目进行施工。
然而,拿到钱的管某先是以种种理由敷衍李某,后来干脆人间蒸发,不知去向。此时,公司负责人李某才发觉自己被骗。于是,他迅速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报了案。接到报案,乌鲁木齐警方一面调查取证,抓捕管某,一面对其进行上网追逃。
4月27日,潜逃奎屯的管某,白天在街上闲逛,到了晚上,他便来到奎屯市某宾馆入住。就在管某办完手续,进入房间后不久,跟踪而至的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冲进房间,将管某当场抓获。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讯问,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合同诈骗他人297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管某已被乌鲁木齐市警方押解回去,作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