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企改制中出现的问题,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在服从服务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强化税收征管力度。
1.税务机关要转变思想观念,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减税让税观念向依法治税、平税负的观念转变。努力培植税源,认真组织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的税收环境。
2.税务机关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清理欠税。一是对兼并或者资产重组的企业,在清产核资时,要清查其帐目,结清税款;二是对新的法人代表督促其承担起被兼并、破产企业的欠税责任,防止税款流失;三是要严格执法,坚决采取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大清欠力度,严格执行加收罚款和滞纳金制度,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3.税务机关要主动参与企业改制工作,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一是积极参与企业改制的前期工作,做到早预测、早分析、早防范。二是把握企业改制的进度,分段落实征缴税款,做到改前清算,改中落实,改后监督。三是深入持久地做好税法宣传和税收咨询服务,搞好改制企业的纳税鉴定,建立健全征管制度,规范改制企业的纳税行为。
4.税务机关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税务干部要清正廉洁,依法治税。努力为国企改制创造四个环境,即:优良透明的税收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环境;公平税负的市场竞争环境;严明规范的税收法制环境。促进企业主动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