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发展中国家,在风险投资业不发达的地区,风险资金却主要靠政府或由政府担保的银行资金。政府制定某种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的发明者给以资助,或对工艺技术的开发和市场开发给予低息贷款担保。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者的贷款,有的国家甚至规定:“若开发失败,贷款可以不还;若成功……”(当然要求就高了)。
深圳市的做法,代表发展中国家经济活跃地区对高新技术产业较为重视的例子。这里,引用1999年2月 6日《深圳特区报》发表的“深圳高新技术产业连续8年高速增长的奥妙何在”?的文章,大约介绍深圳市的情况。文章指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从1992 -1998年,以年均50%的速度高速增长,1998年的产值已达65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9.64%。其奥妙在于“三驾马车”配合得好,用专业语言说,就是“风险投资的支持系统发挥出优化的功能”。
深圳人用一句通俗的话来描述:“政府育苗、企业种树、银行浇水”。 “政府育苗”,主要体现在《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22条)及由深圳市政府专门设立的“担保公司”(有10多亿的担保基金)。为保护高新技术开发者的知识产权,深圳市还订立一个条例,名为《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企业种树”,指的是高新技术的新企业有了政策支持并获得启动开发的“种子资金”之后,用主要的精力、以高度的热情、千方百计使技术开发获得成功。
“银行浇水”,指的是银行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银行根据高新技术开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实时地提供贷款。如果技术开发成功、市场前景好,而需要资金量较大时,则由深圳市数家“银团”,采取联合贷款的方式来解决。显然,在此“三驾马车”中,政府起了主导作用。
到1998年底为止,共有20多个国家级的“863项目”和数百个“火炬计划项目”在深圳开花结果。其中,已有好几个项目发展壮大成“财大气粗”的大企业,它们已经脱离“保姆”的怀抱,用企业的自有资金去支持自己的高新技术开发。现在,在深圳市,“一个企业拥有几个研究开发机构,年投入10亿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已经不是新闻。
在中国,“中关村开发区”是中国式的“硅谷”,在硅谷里育出的许多幼苗,移栽到深圳来开花结果的例子,数目也不少。深圳本身的科技力量是薄弱的,但它有全国许多大大小小硅谷的支持。而且,深圳的“气候宜人”,能保护“移栽”的顺利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