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后,分立的企业对债务的承担必然引发分立后企业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因此,债权人一旦主张债权,往往形成连锁反应。为减少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可以在债权人主张债权时,一并解决分立后企业的债务分担问题。尤其是企业分立时对债务承担有约定,或虽无约定但分立时资产比例的划分十分清晰的,可以在该案中确定分立后企业对债务的分担。但是,一并解决的前提是债权人起诉全部或部分分立后的企业。债权人只起诉其中某一个分立后的企业的,法院不应追加其他分立后的企业进入诉讼;债权人起诉部分分立后的企业的,法院只能就该部分分立后的企业之间债务分担作出处理,对其他未进入诉讼的分立企业的债务承担则不能涉及,以确保当事人的诉权独立行使,体现私法自治原则;同时也确保尽快审结案件,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