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两个因素制约中小企业融资:一个是信誉问题;另一个是风险问题。解决信誉问题,才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才会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关于风险因素问题,中小企业在经营与发展中确也存在着风险问题,其主要风险体现在:中小企业底子薄;产品市场变化快;产品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速度慢;财务与综合管理不够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途径是中小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信誉与抗风险能力。还有一问题就是对中小企业融资技术和艺术的不了解,王铁军指出:“中小企业融资是一门技术,赚钱是一门艺术”,掌握了中小企业融资技术,把握了赚钱艺术,企业才能做强做大。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国内银行信贷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除了传统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外,中小企业应该考虑掌握应用新的中小企业融资运作技术。
国外银行贷款,是指为进行某一项目筹集资金,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贷款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根据我国加人WTO时所做的承诺,今年年底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国外银行将在国内全面开展人民币业务。目前外资银行都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他们将利用其熟悉国际金融业务、较丰富的现代管理经验、资产质量较高、较强的操纵金融和控制风险能力等优势,与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和人才方面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对于普遍存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
具体来说,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具有以下的特点:国外商业银行贷款是非限制性贷款,其决定和使用灵活简便,没有什么限制条件,不指定贷款用途,不限制贷款数额,借款人可以自由选择币种;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一般都按国际金融市场的平均利率计算,所以较高;外资金融机构基本上不承担“政策性”服务功能,所以国外商业银行贷款比较看重借款人的信誉;与中资银行的贷款服务相比,国外银行的贷款期限较长。如东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地产商业贷款甚至可以长达10年,酒店贷款的贷款期为5年,而在中资银行,对公贷款期限很少超过5年;在还款方式上,国外银行贷款相对灵活——贷款方可以与银行协商,根据企业的现金流状况,按月、按季或者每半年归还。而中资银行的还款方式不一,在大多数中资银行,贷款可以提前还,但是不能分期还,相对于国内银行注重抵押、质押,国外银行普遍强调企业的现金流,企业由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才是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中小企业在申请国外商业银行贷款之前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必须先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然后向国外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借款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律师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外国金融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等。然后借贷双方就有关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费用、偿还方法等问题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公司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分期或一次提取贷款。
目前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一些国外银行,都把眼球转向了中小企业,正如王铁军所言,“国外银行实际并没有什么神秘”,中小企业要解放思想,放开眼光,善于把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机遇,利用充足的国外资本来做好自己的事情。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即银行做中介,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的业务。
个人委托贷款作为一种成熟的金融产品在国内刚刚起来,2002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生银行成为首家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内资银行。此后这家银行相继在宁波、上海、南京等地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并在南京市出现业务高潮。
借贷模式的创新,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出现,使银行以合法的形式介入民间借贷市场,为银行个人金融服务找到了一个新的增长点,也为中小企业融投资开辟了新渠道。对银行而言,该业务不属于授信业务,而是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银行不承担任何性质的贷款风险,借贷双方风险自负;个人委托贷款的贷款对象由委托人确定;个人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根据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确定,上下有限浮动:银行按委托贷款的金额,根据委托贷款的繁简程度、金额大小等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引人之处在于银行这一专业金融机构的信誉——表面看来,人们是通过银行将资金贷给企业,实际上,是将资金投向了银行的信用。这个信誉包含:银行能够帮助委托人选择到好的投贷对象,控制风险;无论是委托人,还是贷款人,能够在银行获得专业的金融服务;当贷款发生风险时,银行有能力帮助客户解决问题,降低风险。
对于地方大型的公共设施建设而言,政府投资是有限的,利用外资成本太高,银行信贷资金高于利用民间资本,利用民间资本是一种必然选择,而个人委托贷款开辟了一条利用民间资本的渠道,对启动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此模式不仅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还可以实现投资人、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多赢。
风险投资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在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立。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专业性、组合性、权益性和中长期的特点,企业要引进风险投资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高科技企业,具有高增长、高素质、高风险性,能够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较高的回报,并且存在退出机制使得风险投资在完成历史使命后退出。
风险投资对中小创业型企业而言,是使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捷径。我国风险投资业不发达,风险投资基金数量少、金额小,退出机制也不健全。王铁军认为,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国外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富有家庭及个人、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投资银行、外国投资者等,而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投资主体单一,影响投资效益,“类似于保险公司”。
资金缺乏,是许多中小企业最大的制约。企业自主创新急需大量资金,但无法及时便利地从合法的金融机构获取。历史上,浙江温台模式的经济奇迹几乎全靠民间借贷起动。这种做法合情合理,但目前中国法律是不允许的。引进风险投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弱小的创新型企业,显得尤为迫切。今年“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也大力呼吁我国应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刘明康表示,中国不是没有资金,而是缺乏资金变成资本的渠道,“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目前银行不敢贷款,解决途径就是引进风险投资基金。”新浪、盛大、百度等,均充分利用了境外风险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
近年来,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外来资金的10%左右,具体多少则取决于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相对重视程度以及各国企业文化的传统。目前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投资与产业政策投资。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专向用途的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项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等。
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市陆续出台专项资金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财政部、原国家经贸部2002年联合设立“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基金”,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广东省政府2003年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3年起5年内安排20亿元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深圳市政府2003年出台“中小企业海外开拓专项资金”,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出口产品业务;福建省政府2001年出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主要通过贷款贴息、配套资助、回收资助、无偿资助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
这些资金的特点是利息低,甚至免利息,偿还期限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王铁军教授表示,尽管中小企业在申报基金条件上会受到限制,但是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并不知情,导致许多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流产。
产业政策投资是指政府为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而提供的政策性支持投资。我国产业政策投资的种类主要包括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优惠贷款、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等,从财政支出、贷款援助、税收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最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主要有:鼓励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和金融政策;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中小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中小企业适用的其他通用税收优惠政策。王铁军提出中小企业要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掌握政策,跑‘部’‘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