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继续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贷款品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些国有商业银行已开始对中小企业积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今后,还有可能成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社区银行,以具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放松市场管制,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目前放宽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限制,过渡到最终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允许对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以此来促进商业银行按效益与风险原则,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与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制度,以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并把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银行等机构,这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必须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府性担保机构、民营商业性担保结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
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