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广告、商标等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开办一个公司或商店,最首要的就是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向申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核发的,允许其从事所申报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凭证,它注明了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姓名、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经营方式、经营主营和兼营范围。
申办营业执照,首先要确定委托人。委托人受申请人委托,全权负责申办营业执照过程中的一切活动。申请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全体股东签字。然后拿公司章程、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向工商局申请报批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的拟定必须合法:第一、要求名称和经营范围贴切。第二、名称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不能重复或类似。如果你所申报的企业名称经工商局核准同意,两三天之后,就可以向工商局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知书上注明了申请人名称和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该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在保留期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这样第一步工作就完成了。
第二个步骤是准备上报下述材料:企业章程;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并填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注册资金、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将以上材料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科审批。如所准备的材料内容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法,经营场所经察看符合要求、工商行政管理科将核发《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候一星期左右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了,在领取营业执照时,交纳千分之零点捌的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