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抚养人范围的确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根据法律规定对其承担扶养义务的人。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的确定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被抚养人为未成年的,计算到18周岁。第二,被抚养人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计算20年。第三,60周岁以上的或者75周岁以上的,分别计算,前者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后者按5年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也就是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尽可能地给被抚养人多赔偿一些。
(3)赔偿份额。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如果被抚养人除了由受害者扶养外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应由受害人本人所承担的份额。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