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日前投保的客户应及时变更保险合同,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与实际赔偿之间将存在差异。”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发出呼吁。
据了解,由于新规对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方面赔偿金额由过去的赔偿10年共11万元提高到赔偿20年共27万元,提高了16万元。但对于5月1日前投保的客户来说,如果不变更保险合同,一旦发生事故,赔偿的标准将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进行赔偿,而不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获得保险保障,因此客户自行承担的部分有可能提高。
假设一位客户在今年五一前投保了车险三者险后没有更改保险合同,保额10万元,同时投保了不计免赔。在保险到期前,该车主撞伤一位月薪5000元的白领女性,经裁定承担主要责任。三个月后该女士痊愈出院,根据新的规定,车主需要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其中医疗费10000元,误工费为该女士在3个月内实际减少的收入15000元。两者共计25000元。根据过去的规定,误工费最高不超过事故发生地区平均生活费的3倍共8000元。这7000元的差额,将由客户自己承担。
保监会称,对5月1日前签订的车辆三者险保单,保险公司将只承担原来制订三者险费率时依据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赔偿,车主如果希望按照新标准增加的这部分人身赔偿也获得保险保障,就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增加保险费后依法变更保险合同。如果从10万元的保额提升到20万元,只需增加200元到300元的保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