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有时遇到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明显有错误,但又基于当事人放弃了申请复议的权利,或者说复议的结果也与法庭调查的事实有严重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的责任认定当然是不能采信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有错,交通肇事案如何审理?但法院又没有权力认定事故责任,而交通责任认定属于交警的行政行为,非经提起行政诉讼,即便是有明显错误刑事审判庭也不能撤消,只能作出采信与否的决定。如果法院委托交警部门重新认定,又是否合适?如果不委托交警部门又应该委托哪个部门予以认定呢?请各位根据以往实践经验发表意见,谢谢!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交通事故责任书有错,交通肇事案如何审理》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交通事故责任书有错,交通肇事案如何审理》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4af385346cc346f486412a57d27c2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