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根据胡德坤与被上诉人上海闵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陈述,因为胡德坤的某亲属曾经挂靠被上诉人处,所以被上诉人允许了胡德坤的继续挂靠,并且免收管理费一年。由此,可以看出:其一,被上诉人仅通过延续挂靠关系给予胡德坤相应资格,并未对其是否具备运输能力进行考察,也未对作为运输业务新手的胡德坤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属于管理上有一定疏漏;其二,被上诉人在事发前未收取管理费,是基于与胡德坤亲属的熟悉关系而给予的暂时优惠。由于一年后被上诉人将按照约定金额收取管理费,所以被上人与胡德坤的挂靠关系是基于相应的管理费而产生。被上诉人无论在优惠不收取管理费期间和将来收取管理费期间,均应当对驾驶员进行相应的管理。由于被上诉人对肇事驾驶员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却疏于严格管理,该过错为胡德坤违章造成损害后果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