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后来4S店通知陈太太到店验车时,她看到车子内饰包装全无、座椅地垫脏乱,表示无法接受,当场要求换车。
陈太太说,事后陈先生去了七次4S店,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无法换车”。陈先生夫妇认为,这种情况下,他们已经对4S店信任全失,无法继续购买该店的车辆,只愿意赔偿2000元的维修费。
不过,4S店表示,如果夫妻俩不在该店购车,除了2000元的维修费外,还得赔偿几千元的车辆折旧费。夫妻俩不同意,双方因此陷入了僵持中。
记者联系上了该4S店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陈太太试驾,导致车辆受损,就应该承担部分车辆由此产生的折旧费用。“这辆新车被撞过之后再卖,肯定要折价。”该负责人透露,这辆车最终卖给了该店的一位员工,同时,那位销售人员也被该店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