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成是内蒙古来京人员,现年18岁,住在延庆。2007年6月14日,他在八达岭连线铝箔厂附近散步。此时一辆中型货车经过,沿着左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小成来不及躲闪,货车司机李某也未发现前方有人,于是货车撞上小成,车轮碾过他的腿部。
小成的左小腿被完全轧断,接受了截肢手术。事发后,交管部门确定货车司机李某属于逆行,应当负全责。在小成做手术时,李某已经赔偿全部医疗费。
今年4月,小成到英中耐假肢矫形器公司装配假肢,花费3.78万元。英中耐假肢矫形器公司出具了假肢矫形评估鉴定:该假肢的使用频率为300万次,该假肢使用寿命约8年,每年的维修保养费约为假肢装配价格的10%,初装假肢在公司训练约20天,需一人陪护,每人每天食宿费用40元。
手持这份鉴定评估,小成将司机李某告上法庭,索赔今后57年更换假肢的相应费用,共计45万余元。
庭审时李某对于赔偿不持异议,但认为安装的假肢昂贵,小成索赔数额过高。
法庭审理后支持了小成的诉求,判决李某给付小成今后57年更换假肢的相应费用45万余元。
本案主审法官在宣判后表示,李某开车逆行撞上小成发生车祸,按照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李某应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小成的左小腿已经截肢,他在事后装配假肢实属正常。根据英中耐假肢矫形器公司出具的评估鉴定,这种假肢8年就要更换一次。
按照我国公民的人均寿命75周岁计算,小成现在的年龄是18岁,尚有余年57年,所以小成今后还需要更换7次假肢,而且每年还有相应的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