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抓获后,交巡警大队随即组织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杨建国等人,成立专门的班子,展开凌厉的审查攻势。
在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审查攻势下,嫌疑人朱某交待了11月26日夜,窜至滨海县东坎镇,采用撬盗的手段,盗窃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型面包车后,又连夜朝射阳方向逃离。27日早上,一夜没睡的朱某驾驶偷来的汽车行驶到临海镇小街向东的加油站附近,竟然打起了瞌睡,结果撞上了与其相对方向行驶的摩托车,导致驾乘摩托车的两村民受伤。
发现撞人后,朱某顾不上拿车上的棉衣和穿上鞋子,就慌忙逃离了现场。因害怕被撞的村民死亡,就打电话给送客的黄某,想问问情况,谁知道被警方寻线抓获了。
办案民警针对已了解到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审查力度,迫使因盗窃犯罪坐了三年牢、今年十月份才释放的朱某交待了其盗窃摩托车、手机等其他犯罪事实。
目前,涉案嫌疑人朱某已移交刑侦部门,这进一步的审查。
【警方忠告】《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属于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肇事人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伤者带离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此,警方人士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辆交通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应在尽快救助伤者的同时,主动接受警方的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