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被告人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呢?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又一加重处罚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本案是由于被告人的逃逸,驾驶车辆拖带被害人致死,被害人的死亡不是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不符合上述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但两种行为相比较,本案行为人驾车逃逸拖死被害人的情形,显然比司法解释规定的行为人逃逸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更为严重、更为恶劣。从“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原则角度分析,如果后一种情形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而前一种情形只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则不能体现刑法的公平和正义价值。
另一方面,从刑法条文的文意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因为行为人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即被害人死亡与逃逸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因逃逸致人死亡”解释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是对刑法条文的限制解释,违背了立法原意。笔者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包括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还应包括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驾驶的车辆拖带或再次碰撞被害人致死,而行为人不具备杀人故意的情形。本案被告人金某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案在不能确定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应以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http://www.lawtime.cn/info/jiaotong/jtpcbz/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http://www.lawtime.cn/info/jiaotong/jtlawdljtaqf/2009071534309.html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http://www.lawtime.cn/info/jiaotong/jtzrrd/2009021133934.html